有机食品(Organic Food)的定义
中国有机食品
有机食品是指生产、加工、销售过程符合GB/T19630 的供人类消费、动物食用的产品。这些产品包括农作物产品(如粮食、油料、蔬菜、水果、茶叶、咖啡、可可等)、有机食用菌产品、有机畜禽产品(肉类、蛋奶制品等)、有机水产品、有机调味品、有机蜂产品、酒类、采集的野生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。
美国有机食品
美农业部制定的"有机"食品的定义如下:
(1)不使用杀虫剂、激素、抗生素;不使用放射线照射;不使用转基因等生物技术。
(2)为了提高环境的质量,必须保护土壤,善待家畜。
上述标准不仅适用于美国国内的产品,也适用于从外国进口的食品。
“有机”标签分为以下4种:
(1)"100% Organic"(完全为有机食品,主要用于蔬菜及水果);
(2)"ORGANIC"(有机率达95%以上的产品);
(3)"MADE WITH ORGANIC INGREDIENTS(有机率达70%以上的产品。此类产品不贴"有机"的标签,但可以列表显示有机的成份和材料);
(4)"CONTAINS ORGANIC INGREDIENTS(包含有机成份)"(有机成份、材料在70%以下的产品,此类食品不贴"有机"标签,但可以列表显示有机的成份、材料)
有机率为100%和95%以上的有机食品上可以贴上绿色的"USDA ORGANIC"标签。
欧盟有机食品
欧盟关于有机食品标准的规定如下:
1、只有当某一产品100%的配料,农产、非农产和添加剂均符合该法令(包括附录)要求时,该产品才能在销售标签上(产品名称)注明为有机产品。
如果95%的农产配料为有机的,而剩余的5%为普通配料,而且尚未经有机生产,并在附录中列明也可使用有机产品字样。
2、从1998年1月1日起,表明有机农产配料的最低限度为70%,但并不是说有机配料比重为70%至95%即可使用有机产品标签,而只允许在成分说明中表明有机农产配料所占的比重。
3、过渡期产品,一般停止使用化肥后第三个收获季节为止,只有为单一种农产品配料时,才可标明为有机食品,而且在收获季节前至少12个月必须符合该法令的要求。